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关于场地出租的招租公示
(一)拟出租资产的位置、面积、功能和用途等基本信息:
1、拟出租资产的位置:太湖大道高架路东侧、运河西南角,枫桥厂南侧;
2、面积:5910平方米;
3、功能和用途等基本信息:招租场地内现状基础建设为场地红线外“五通”(通路、通电、通讯、供水、排水),红线内场地平整,水泥地面。此招租场地用途为停车场。
(二)拟招租的期限、对象和必要的条件:
1、拟招租的期限: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。
2、拟招租的对象: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3、拟招租的必要的条件:
3.1承租方承租部分仅限于自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使用,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。
3.2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其在该场地上营业所需之批准、牌照及其他许可。
(三)招租的形式:
招租的形式:公开竞争招租。
(四)联系人和联系电话:
1、联系人:林振华;
2、联系电话:0512-67372322。
(五)其他信息:
公示期: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。
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
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